河北保监局召开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我们共同的责任启动大会
河北保监局吕宙局长作重要讲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会议、全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北保监局在召开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我们共同的责任”启动大会。河北保监局吕宙局长出席会议并要求,全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多措并举,共担责任,高度重视保险服务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河北保险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保驾护航。
吕宙指出,近年来河北保监局启动实施并强力推进“保险信誉工程”,河北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理赔难、销售误导问题得到遏制。实施车险查勘现场测评制度,并在行业内通报测评结果。督促财产险公司对车险等积压赔案进行全面清理,截至去年底,全省财产险公司已累计清理积案38781件。出台人身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指引,明确理赔服务标准。对电话回访、电话销售、产品说明会等销售行为出台制度予以规范。车险当期结案率为87.33%,同比提高0.63个百分点。车险当期结案周期为15.03天,同比缩短5.45天,降幅为26.61%。2011年下半年销售误导类信访投诉增量较上半年下降了41.86%。个人长期险新契约回访达成率为98.34%,同比提高0.84个百分点。
二是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率先在全国实施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引起社会和行业的广泛反响。近年来,全省保险业在多项服务评比中获得荣誉,多家保险公司被授予省市级“服务质量优秀单位”、“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等荣誉,保险公司在全省行风评议中的排名位次也有所前移,行业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是信访投诉有效处理。保监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接待室,明确专门信访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
吕宙强调,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保险是对广大保险消费者的一纸承诺,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保险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是保险监管部门的天职,是保险经营的根本。实现好、维护好保险消费者权益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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