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糊涂账:欠款1元竟收30元滞纳金
河北新闻网
2010-08-13 14:46
来源:理财一周报
责任编辑:和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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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近日中国银监会发文,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自查和清理工作,但似乎离根治银行“乱收费”问题还有一段距离。

    尽管近日中国银监会发文,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自查和清理工作,但似乎离根治银行“乱收费”问题还有一段距离。除了存款业务之外,和个人客户关系密切的贷款业务也经常诱发银行与客户间的纠纷。

    在日常用卡过程中,别说是“超限费”这类名目陌生的收费,即使是用卡人熟悉的滞纳金、利息、账户管理费,都时常会引发客户质疑。近期理财一周报也接到部分持卡人投诉,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普通持卡人眼里的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费,国家虽然有总体的规定和限制,但在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小的差异。

    案例

    欠款余额“被翻倍”?

    办有多张信用卡且信用记录一贯良好的持卡人蔡小姐就曾陷入过一场银行收费的“数字游戏”中,一连三个月的信用卡账单让她摸不着头脑。

    叠加的“30元”

    根据蔡小姐的叙述,2009年2月,她收到中信银行寄来的信用卡账单,账单金额为2905.38元。当期,因为POS机终端还款时划账失误的原因,她不小心错过了最晚还款日,虽然隔天就去将欠费缴清并多存了30元进去,蔡小姐仍做好了被收滞纳金的准备。

    3月,一个月未使用该卡消费的蔡小姐收到了新一期的账单,当期新增收费为63.03元,包括上期的滞纳金30元和利息33.03元。鉴于上月她多存了30元在卡里,这期她的“应还款额”实际为32.41元。因为一些个人缘故,当期蔡小姐没有去还这笔款项。

    蔡小姐告诉记者,她的想法是,目前国内信用卡透支利率仍然是十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施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日息万分之五,对透支后未清偿部分以月为单位收取复利且年息为18%或以上。据她计算,这32.41元即使一个月没还,利息也才不到0.5元。

    但打开4月的账单,蔡小姐却不解:一个月没有用该卡消费,“应还款额”却从32.41元变成了62.41元。“即使算上利息也不该翻倍。”蔡小姐认为。蔡小姐随即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询问,但据蔡小姐称银行客服人员方面给出了一个令她难以理解的解释:“他们说60元是该行信用卡账户计息的基础,欠款余额超过60元的,按照正常的万分之五日息收取利息,不到60元的,按照余额直接每期往上叠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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