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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条件成熟后可重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河北新闻网9月7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王丽)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全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0年底前,全省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此次要重点解决三类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参保人员的范围是“3+X”。“3”指的是3类重点人员,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这些退休人员已于2009年年底前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全省仍有部分漏统和新增退休人员未参保。“X”是指除此之外,地方要同步解决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其他群体。各地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将这些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