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能否少一些误导
河北新闻网
2011-01-19 09:05
责任编辑: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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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初,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银行营业机构2010年底前要清退所有保险公司驻点人员。但现实生活中,银行驻点的保险工作人员所造成的保险误导事件后遗症仍然存在。

□晓 宇

银行里的“理财产品”:3年期限变10年

    2010年2月21日,石家庄市民东女士在省会A银行中华南大街分理处存钱时,遇到一位身穿类似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推销银行新的“理财产品”,该工作人员称该“理财产品”比银行存款利息要高。该工作人员称,银行利息涨,这款产品的利息也涨。另一位工作人员也随声附和,推荐购买该理财产品。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东女士觉得A银行的理财产品挺让人放心的,于是现场签了一份“理财合同”,随即到窗口一次性付款2万元人民币。由于东女士已经50多岁,眼神不是很好,又没有这方面的辨别能力,也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没有详细看合同。

    当付完款后,东女士发现这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从刚才工作人员介绍的3年变成了10年。银行工作人解释,期限长短是一样的,不管3年还是10年,到3年就可以取钱。东女士认为反正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利息也高,时间长点也无所谓。

半年后 “理财产品”变身“保险产品”

    去年12月,东女士无意中跟女儿提到自己还买了个“理财产品”。东女士的女儿听完母亲的介绍,找出当时签的合同,发现是一份B人寿保险公司的红利发两全保险,每份1000元,一共20份,共计20000元。东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在银行碰到的工作人员,原来是B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

    东女士立刻电话咨询了这家公司,工作人员称买了这个保险,暂时取不出来,如果非要把钱取出来,需要按照比例扣除一定的费用,不仅赚不到钱,还将蒙受很大的损失。

    在保险的凭证上,笔者看到该保险是,B人寿保险公司的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期限从2010年2月22日—2020年2月21日。A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缴费代收凭证的缴费方式上填写着“柜台现金代收2万元整”,并盖有A银行中华南分理处的印章。此外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的保险单上,标有基本保险金额:23160元,也盖着A银行石家庄中华南分理处业务用公章。

    此外,令人费解的是,红利发两全保险的保单上,贴的竟然是红福宝两全分红险的协议说明。这让东女士一家人很迷惑,该根据哪个协议来计算保险。东女士说,如果知道是保险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购买。她想找B公司讨个说法,退回已经交的保费。东女士接下来的遭遇会怎样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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