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典型案例
■河北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一口对接
■今后凡是有环境违法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将受到严格的信贷控制
■通过第三方代理偿还贷款,还款责任最终还是由借款人承担
本来名下没有房产,办信用卡填表时却写有房产,导致差点耽误了买房;贷款买车后本来按期给了汽车经销商车贷,但个人征信系统却显示有16次逾期还款记录。昨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了一些社会反映较大、人们咨询较多的关于征信方面的典型案例,提醒企业和个人随时关注自身的征信报告。
案例一 为办信用卡 差点误了房贷
去年11月,李先生在办理房贷时被告知只能按二套房办理贷款,而他并没有自有住房。而如果按二套房贷款比首套房要多交2万多元。经查询,信用记录显示其已有住房,地址也有。
据李先生回忆,2009年9月,有银行的信贷人员到工作单位办理信用卡。因为没有自有住房,李先生在填写登记信息时就编写了一个住房地址,就这样办了信用卡,过了一年多真买房子时遇到了先前的一幕。
为证实不是自己的住房,他先后跑了多家相关单位,等了2个多月建行才变更了他的基本信息,差点耽误了房贷。
■提醒: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时,个人应向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同时要及时查看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