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揭行业佣金潜规则:引导购物最高抽成50%
河北新闻网
2011-04-27 11:38
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曹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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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的佣金。4月初,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被曝光,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质疑和讨论。

    导游,这个长期为媒体诟病的从业群体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们在整个旅游行业的利益链条里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

    “从导游构成来看,导游是弱势群体。”湖南省旅游局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王全昌介绍,他们考取导游证是为了免景点门票;而真正持证上岗的导游多数来自农村或者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

    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杨彦锋建议,彻底改变导游私拿佣金现状,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或许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

    《法制周报》记者试图以张家界地接社导游为样本,记录地接社导游的生存状态,从体制上探讨断根导游诱导游客购物提取巨额佣金的“潜规则”。

    一位张家界导游的收支构成

    2011年,25岁的晓梅(化名)由于身体原因,不得已离开自己看来收入颇丰的岗位,从一个地接社的导游转为办公室文员。

    来自农村的她从吉首大学毕业后,和室友一道考取了导游证,留在了张家界,2007年开始了她的导游生涯。

    “旅游行业已无‘潜规则’可言。”4月初的《佣金分配表》曝光后,晓梅表示“地接社的导游都是‘三无人员’,没有佣金就无法生活。”晓梅结合大学室友和自己三年多的从业经历,详细地向记者阐述了张家界地接社导游的收支构成。

    收入方面,诚如曝光的《佣金分配表》中的导游一样,主要是靠佣金。晓梅介绍,张家界的导游收入也是靠带游客进入购物点。进购物点收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为人头费,另外一部分为提成。人头费为所带团按照人头计算,只要导游带游客进入购物点,导游即能按人头在店内拿到20元每人。如珠宝、泡脚休闲场所(主要开展推销药材业务)、烧香等消费点,提成一般为40%,即按照游客在购物点所消费的金额总和的40%提成,在游客进入购物点后,导游一般和店内负责人守候在视频监控处,以便清点人数结算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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