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驻沧州记者 代晴 韩泽祥 文/图)
5月10日、11日、12日,本报《沧州一市民被冒名申购经适房》、《廉租房小区停满私家车》、《市民呼吁公示申购者名单》三篇关于沧州保障房的连续报道,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全国各地网民纷纷围观。5月12日,柴艳波从沧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拿到了沧州市住建局关于“骗购事件”的行政复议答辩意见书。当天,沧州市住建局也给本报发来一份情况说明。令柴艳波意想不到的是,房管部门竟答辩称———为冒名申购者颁发的房产证以及过户给第三人的房产证,都“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