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黄林在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公司旗下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下称中国收益基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汉唐证券上海武进路营业部(现信达证券上海四川北路营业部)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亏损5.4万元。
以操作次数最多的大族激光为例,2007年12月27日,大族激光收盘价为12.81元,荆某账户买入69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99950股;2008年6月27日,荆某账户买入70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99980股,该日大族激光收于7.03元;2008年6月30日,荆某账户卖出5000股,大族激光收于7.29元,而在7月2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2400股。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资料,对黄林的老鼠仓查处最早为2007年5月29日,荆某账户买入1300股宁波华翔;最晚为2008年7月8日,荆某账户买入1万股振华港机,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159.99万股。
如果以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的最高点来区分,上述老鼠仓交易除3次外都发生在熊市期间,这或为该账户最终亏损5.4万元的主要原因。
目前,证监会已对黄林取消了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以30万元罚款、10年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