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约6000万人 石家庄约40万人不再缴个税
河北新闻网
2011-07-01 09:12
来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曹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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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

    “个税法”实施条例将修订

    为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要在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表示,主要原因是在立法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后,需要一定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相应的修订,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开展实施准备工作。

    另一方面,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内容比较多,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比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进行修改测试,对已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500多万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修改和调整。此外,还要对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和培训。

    将重点管理高收入者

    刘丽坚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收到了较好效果。

    在财产性所得方面,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完善了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卖所得等征管措施。从2005年到2010年间,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近25倍。在日常的税源监管方面,税务机关积极推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人数和自行申报人数逐年增加。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重点工作。

    ■文/本报记者邹戈胤通讯员王东升

    “分类综合”是税改方向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琳在参加分组审议时举例说,自己有一企业家朋友开了很多公司,是高收入者,但他的工资单上只有两三千。王琳说:“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重要的是税制改革如何进行、如何推动。”

    不少网友对此也表示了同感。一位网友说:“现代人的第二、第三收入很多,几乎不用上税!但,像我们这样本本分分只有一份死工资的人,吃亏呀!”

    目前,我国现行个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名义上是一个税种,实质上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每个项目采取不同的计征办法、适用不同的税率,这种税制安排,优点是便于征管,可以从源征税,代扣代缴,但缺陷是不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对于个税改革下一步的工作,王建凡说,将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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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调整不合适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古建芹表示,如果按照二审稿的方案按3000元的免征额作出调整,会让民众认为意见没有被接纳。而免征额上调至3500元则显示了立法考虑到了民意。

    她同时表示,如果仅将注意力落在免征额的调整上,并频繁调整免征额,《个人所得税法》作为一部法律频繁地变动和修改会有些不严肃。个税改革的未来还是应该考虑税率的公平性,根据不同地域的收入差别设定一定的税率浮动机制。■文/本报记者邹戈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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