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董成旺)16岁,正值花季少年,对于大多数同龄人来说,此时应汲取着文化知识,享受着父母的爱护,而这一切对于客户田某一家来说变成了永远的记忆。
2011年6月15日下午,被保险人田某跟随3个同学外出游玩,由于地点在郊区,几个人便商量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出行。一行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却不知一场噩梦即将来临——车子行驶在一个下坡急转弯路口时,因转向不及时不慎向右侧翻,几个人摔了深坑。客户田某作为乘车人跟随车子共同摔了下去,因与三轮车、坑中石头发生碰撞,田某受伤严重,最终抢救无效而身故。
6月16日中午,泰康人寿张家口中支理赔人员接到95522的转报案,迅速与客户田某的父母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带去公司的慰问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走访,完成了前置调查的工作,随后便上报公司。由于调查工作前置,7月3日客户提交理赔资料后,泰康人寿总公司两日内便做出赔付客户56491元的理赔决定。当理赔人员将消息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田某母亲时,电话那边哽咽了起来,“感谢泰康保险,谢谢泰康在我无助的时候伸出了双手。原以为会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