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产险、阳光人寿同获“2011年度最受信赖保险公司”
河北新闻网
2011-11-08 13: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曹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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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 2011年10月28日,在2011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保险行业财经风云榜颁奖典礼上,阳光保险集团旗下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双双荣获“2011年度最受信赖保险公司”。此次论坛由和讯网主办。

    阳光保险集团成立之初便确立了其核心价值观,强调以“诚信”、“关爱”为企业安身立命的两个根本。要求公司上下坚持最大的诚信原则,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将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以诚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同时崇尚关爱文化,以人为本,形成以客户和员工为主线的关爱文化,将关爱贯穿于客户服务和员工成长过程。

    正是这样秉持“诚信”、“关爱”的文化,指引阳光保险集团旗下的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健康快速的发展,并最终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双双荣登“2011年度最受信赖保险公司”。

    阳光产险始终以培育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为目标,有着强烈的客户导向文化,每天都在坚持做出“一点点不同”。除了“三个一客户关爱工程”(真诚地递上一瓶阳光水、一份阳光报、一把阳光伞或一件阳光大衣)之外,阳光产险还致力于节省理赔时间,为客户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2011年,阳光产险推出车险“闪赔”服务标准,做出了“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同时设立了“阳光闪赔专项服务承诺保证金”,如有延时,将对阳光保险执行实际赔付金额的100倍罚息,并特邀中消协作为保证金监督员。有数据显示,在“闪赔”服务标准运行一个月时间里,阳光产险已处理“闪赔”案件14起,结案率100%,平均结案周期仅0.4天,无一罚息。此举给车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便利背后,是信任,是真正的以客为尊。

    与产险公司相同,阳光人寿也在管理和经营上对“诚信”着以重重一笔。在营销管理上,保险营销的特点决定了诚信是保险的立业基础,所以阳光人寿对销售人员的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立以来,阳光人寿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将公司的诚信“DNA”植入员工内心。此外,阳光人寿全国营销人员还奉行着“八大服务承诺”、“七大销售礼仪”、“诚信展业十诫”等“清规戒律”,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程度可见一斑。在品质服务上,阳光人寿积极探索客户需求,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导向。“WE CARE!我们关心您!”的客户服务理念,从关注客户心理感受出发,力争在业务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传送给客户体贴和关爱。截至2011年8月,阳光人寿新契约5日承保率92.08%、新契约30日回访成功率97.63%、服务满意度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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