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磨一剑”
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是一个长期持续的系统性管理工程,而非一次性的项目建设。
围绕新资本协议,光大银行制定了分布实施的总体规划,行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行合规工作,专门建立了新资本协议办公室负责工作组织,历经9年的不懈努力,在治理结构、政策程序、技术标准及风险量化、技术应用、信息系统及数据管理等重要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中国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总体思路和时间表。
同年,光大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行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批准该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并计划于2011年向监管机构提交评估申请。
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一是促进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摒弃简单粗放的规模扩张型发展模式;二是推动银行形成差异化竞争,提高经营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三是通过先进的风险量化技术,为银行实施精细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银行经营管理能力;四是通过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建设,进一步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并通过ICAAP实现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真正实现“风险管理创造价值”。
经内部评估及独立第三方评估,光大银行目前已经具备了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必要条件,其风险管理及资本管理体系在文化、组织、政策、流程、技术五大层面均得到了全面提升。随着评估工作的逐步推进,新的一页已在光大银行缓缓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