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跨境诈骗出新招 中小企业主被骗180万
河北新闻网
2011-12-02 10:32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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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子分别在内地及港澳分工协作,案件侦办难度大

    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法学博士黄勇分析,目前这类案件比较多发,尤其在我国沿海地区,被害人绝大多数是内地急需融资解决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主。由于内地存在融资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主对境外融资有迫切需求,但又对相关金融知识缺乏足够了解,不法分子趁机冒充境外金融集团实施诈骗。

    “这类诈骗案件多是由犯罪集团实施,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案件承办人黄晓晖介绍,按角色分为“老板”(负责谈判)、“介绍人”(负责物色被害人)、“技术员”(负责伪造信用卡)、“担水”(负责到澳门用伪造银行卡套现)等。

    作案时,涉案人员分别在内地及港澳等地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作案成功后,按预定比例分赃,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到数百万元不等。

    黄晓晖说,由于犯罪相关行为发生在境内外,跨内地及港澳等地,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上存在一定难度,给打击犯罪的时效性、证据收集的全面性等带来困难。

    客观上,境外金融结算存在时间差,磁条式银行卡安全保密性不强,都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专业人士建议,加强内地与港澳协作,提高银行卡安全保密性

    黄勇认为,要防范此类案件,必须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意识。给予境外财团工作人员“贴息”等回扣以换取融资的不当做法,不仅容易上当受骗,即便融资成功也可能触犯境外的反腐败法律,容易引起涉外法律纠纷。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中小企业主尽快熟悉境外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运作方式,了解境外融资的法律风险等。

    此外,黄勇还建议在银行卡发行领域进一步推广应用智能IC卡,提高银行卡安全保密性;同时,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之间的刑事司法协作,研制三地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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