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平安财险一经理被行政处罚
河北新闻网
2011-12-28 11: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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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赵涛)日前,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经理李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李某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李某于2010年担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经理期间,对该机构通过河北天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开保险中介发票套取费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有关业务及财务档案复印件、相关说明和文件、相关谈话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河北监管局认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通过河北天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虚开保险中介发票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河北保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东南网》消息,2011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范围内,多省市分支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福建、安徽、河北、吉林、天津等22省市保监局分别对平安人寿涉及销售误导、虚列营业费用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2省市保监局处罚,罚单62张,罚款169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1年在各地保监局对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平安人寿多省市分支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资料显示:2011年,吉林保监局、天津保监局、内蒙古保监局、新疆保监局、甘肃保监局、陕西保监局、山东保监局、青岛保监局、山西保监局、河北保监局、湖南保监局、安徽保监局、江苏保监局、宁波保监局、广东保监局、深圳保监局、福建保监局、重庆保监局、贵州保监局、云南保监局及海南保监局等22省、市保监局分别对平安人寿当地违法分支机构做出行政处罚罚单共计62张,罚款共计169万元。该公司违法违规问题集中表现为财务状况不实、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销售误导,使用含有误导、欺骗内容的违规宣传材料,代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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