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监局重拳出击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丽媛)近日,记者从河北保监局官方网站获悉,河北保监局将于2012年重点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该次活动主要整顿保险代理市场中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销售误导、挪用侵占保费、保险金等七种行为。
保险代理市场将面临整顿
据了解,2012年上半年,河北保监局将对辖区内1家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2家所属基层营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涉及保险代理机构的,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上下级机构同查同处、机构人员“双罚制”原则。以处罚责任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等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各保险公司、银行(或邮政)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代理市场自查自纠工作,并且2012年5月至8月,河北保监局将根据各保险公司、银行(邮政)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结合非现场监管和信访举报等情况,选择部分保险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2011年度保险公司代理渠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具体自查、抽查内容及统计表,可登陆河北保监局网站——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具体了解。
本次清理整顿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一)以代理保险业务为名为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的保险代理机构;
(二)许可证失效的保险代理机构;
(三)存在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代理机构;
(四)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长期无法正常经营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五)已无法取得联系、名存实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六)缺乏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或主营业务运转不正常的非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七)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不具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未设立专门账簿详细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号角已经唱响,各金融单位在此次的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活动中将严格按照保监局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河北保监局也将对保险代理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及时清理,持续整顿,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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