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保”贝爱你没商量 儿童险典型理赔案例
理赔案例三:幼童煤气中毒 国寿及时赔付
2010年,中国人寿平山支公司接到报案电话,称一位在我公司投保的客户因煤气中毒不幸死亡。接到报案后,平山支公司理赔人员迅速驱车赶往被保险人家中开展理赔调查工作。
经查,被保险人年仅3岁,事发当晚与母亲在家中睡觉,由于煤炉向外抽烟的烟筒被灰尘堵住,而室内通风条件差,导致大量一氧化碳倒灌进屋内,致使母女二人中毒不省人事。次日清晨,二人被亲属发现后紧急送往县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通过调取投保记录发现,被保险人的父亲于2007年7月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两份国寿康宁定期保险,保额共计85944.44元,又于2009年7月为被保险人投保了国寿学生少儿保险,身故保险金20000元以及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费保险,保额10000元。
调查人员通过向被保险人的邻居、老师询问,到县、市医院排查住院情况,确定被保险人生前身体健康,无疾病史,死因确为煤气中毒导致的意外死亡,根据条款约定,属于理赔范围。由于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根据未成年人特别约定,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50000元,因此,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决定支付身故保险金50000元,并无息返还康宁定期及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剩余保额对应保费1000.5元,根据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360元,赔款共计51360.5元。
【责任编辑: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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