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患癌病故,新华保险两次理赔15万

2016-03-03 16:02: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丽媛
郭先生的患病和身故给其家人带来沉痛的打击,如同是家庭“顶梁柱”塌了。但新华保险两次共赔付156608.2元,为他的家人送去了关怀与温暖。

    2009年6月,郭先生在新华保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为其自己投保了一份《吉星高照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0000元,年缴保费10070元,交费至2014年,保险期至2019年;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年缴保费730元。

    2013年1月,郭先生在医院确诊肺部恶性肿瘤。新华保险通过对理赔资料的审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000元。谁料,2015年12月,郭先生因治疗无效身故。2016年2月2日,郭先生的家属带着理赔所需资料前往秦皇岛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理赔人员现场为其办理移动理赔服务。经审核,案件属于保险责任理赔范围,根据保险合同身故按照(保额+分红)2倍标准赔付。2月3日,新华保险给付身故保险金106608.2元。

    郭先生的患病和身故给其家人带来沉痛的打击,如同是家庭“顶梁柱”塌了。但新华保险两次共赔付156608.2元,为他的家人送去了关怀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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