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让纳税人得实惠

2016-06-15 09:59:46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阳
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实惠,让6月份申报的纳税人有了真实的体会。

    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实惠,让6月份申报的纳税人有了真实的体会。

    “企业税负真的降下来了。”邯郸赵王宾馆有限公司会计李霞说,营改增后赵王宾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5月份含税营业收入2217640.45元,如果按以前5%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应缴税款110882.02元;营改增后营业收入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乘以6%的增值税税率,再减去应抵扣的进项税,实际缴纳增值税90758.85元,实际税负为4.34%,增值税较营业税少缴2万多元,税负下降0.66个百分点。因为是首月申报,取得的进项发票很少,基本没有进项税可抵扣。随着取得进项的增多,可抵扣进项税会相应增加,今后税负还会进一步降低。

    河北卓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王美州也算了一笔账:“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有工程开工许可证日期是2015年8月,已经封顶,营改增后适用5%的增值税税率。今年5月份共销售房屋44套,收款8769194元,申报增值税8769194÷(1+5%)×5%=417580.67元,没有进项税,跟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8769194×5%=438459.7相比,少缴税20879.03元,税负由原来的5%降为4.76%。”

    邯郸市复兴区国税局局长刘怀君表示,6月份主要是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和餐饮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行申报。随着其他营改增纳税人陆续申报,将有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减税红利。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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