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颁布
获评企业将获10万元奖励

2016-07-01 09:52: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白泽豪
河北的中小企业负责人注意啦!近日,省工信厅颁布了最新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当地政府将对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资料图/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E-7000配电自动化系统等

263项产品获得2015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白泽豪 实习记者 左静慧)河北的中小企业负责人注意啦!近日,省工信厅颁布了最新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办法》首次提出,“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将从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质量效益型企业中优先考虑,此外,当地政府将对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河北制造”整体形象,加快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着力提高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努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工信厅重新修订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原《河北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据了解,只要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生产的,其质量水平、发展前景、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知名度居本省中小企业同类产品前列,且企业创新能力强、守信誉重诚信、经济效益良好,并按《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认定公布的产品,即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申报。省工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评分细则,组织专家秉承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开展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确认工作。

    值得各中小企业负责人注意的是,如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证书,伪造、冒用、转让河北省中小企名牌产品证书;扩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使用范围,超过有效期继续使用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违规使用原辅材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损害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形象的行为将被立即取消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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