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报案存侥幸 巨额损失自承担

2016-11-08 16:07: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玥晨
9月19日,杨某向某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河北省沧州市某小区行驶到小区门前右转弯时,不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撞击后又与护栏、广告牌及小区院墙相撞,导致事故车、三者车及三者财产受损的双方事故。

    9月19日,杨某向某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河北省沧州市某小区行驶到小区门前右转弯时,不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撞击后又与护栏、广告牌及小区院墙相撞,导致事故车、三者车及三者财产受损的双方事故。

    保险公司查勘员在接到报案后迅速抵达现场,在仔细勘察后发现事故车损失严重,与城市慢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结果不符,且报案人杨某处理事故的态度异常消极。经走访周边门店得知,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曾离开现场。针对以上疑点,查勘员在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了解情况的同时,又委托多方关系打探,确定了标的车驾驶员在出险时实际位置与报案现场不符的事实。在大量证据面前,报案人杨某承认自己是顶替报案,并非实际驾驶人员。最终被保险人(即驾驶人)同意销案,保险公司挽回损失34余万元。

    中银保险河北分公司重大案件调查人员提示,目前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重逐年提升,由此引发的保险赔偿纠纷也日益增多。通过上述案例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车辆保险时,对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一定要仔细阅读,尤其涉及逃逸、酒后驾车等法律禁止性条款时,更要引起高度注意;同时在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务必谨慎安全驾驶,避免由于交通事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通讯员 董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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