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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三渠道易致个人信息泄露

2017-02-21 09:06: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呈多发、高发态势,犯罪背后的信息泄露问题也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2016年4月,石家庄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1·22”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黄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团伙自2015年以来,通过网络非法购买群众个人信息,冒充熟人以各种名义向群众手机发送带有“木马病毒链接”的短信,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下载安装木马病毒,再利用木马病毒盗取受害人手机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而通过盗刷受害人的银行卡骗取钱财。

那么,犯罪分子是如何掌握受害人信息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又是如何泄露的?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黑客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手段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公民个人在日常购物、上网、消费等活动中泄露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三是一些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接触到数据的工作人员人为泄密,售卖公民个人信息。

省公安厅刑侦局大要案侦查支队政委孙玉昭提醒,面对电信网络诈骗,公众也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特别是老年人、单位财务人员、网络购物人员、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在日常购物、上网、消费等活动中要养成良好的习惯,避免手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遭到泄露。同时,任何要求转账的信息都需要谨慎操作,守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后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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