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河北财经

刷“捡来的”信用卡被判诈骗罪

2017-03-14 09:40:43 来源:河北新闻网

因心存贪念,一男子取走他人遗落的信用卡中的5000元钱,却没想到构成了犯罪。近日,香河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昝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昝某到香河县某银行外面的ATM机取款时,发现机内有一张他人遗落的信用卡,遂取走卡中5000元钱。后来,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找到昝某并将其逮捕。最终,昝某将赃款退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昝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责任编辑:杨阳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