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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人行特别提示:谨防诈骗短信盗取账户资金案

2017-03-14 10:51: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临近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普及维权知识,提示风险责任,倡导理性消费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特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案件高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情况,选取诈骗短信盗取账户资金、误入钓鱼网站信用卡遭盗刷、CVV2码被窃取引发信用卡盗刷方面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例,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诈骗短信盗取账户资金案

基本情况:2015年5月,黄先生收到一条来自10086的短信,短信内容显示“您的移动积分已达到21020分,可兑换210.2元现金!请登录掌上营业商城http://jscz.ncz-10086.com,根据提示激活领取[中国移动]。”黄先生点击链接,并根据提示输入了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无需输入银行卡密码)。随即,黄先生银行卡账户里的钱被一转而空。黄先生立即报警,并向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投诉,认为商业银行对客户账户资金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自己账户资金被盗的损失应由该商业银行承担。

处理情况: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投诉人黄先生本次账户资金被盗是由于不法分子通过诈骗短信链接了虚假的钓鱼网站所致。资金实际进入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并进行了消费,由于客户未及时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系,资金清算已完成,**第三方支付公司无法予以冻结追回。黄先生收到的显示10086的短信,经警方联系中国移动公司获悉,这是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发出的信息,属于新型的诈骗手段。

案例启示: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迅猛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互联网金融在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金融机构除了不断提高信息安全水平外,还要加强金融风险教育,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风险。金融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账户信息、身份信息,对于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以免不法分子“钓鱼”。在遭遇金融诈骗之后,第一时间与相关金融机构及警方联系,以便及时冻结追回被骗资金,尽可能避免损失。

 

责任编辑:刘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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