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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专项检查新兴渠道

2017-03-21 08:59:36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近日表示要加大检查力度,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电网销业务重点检查范围扩至保险兼业和第三方平台。

3月17日,保监会在印发的《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通知显示,将深度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延伸至投诉集中、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银行、邮储等兼业代理机构和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规范新兴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

据了解,保监会将根据过去两年的检查情况,抽取个别公司开展“回头看”检查,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查深、查透、查实,消除风险隐患,将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不仅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吕宙近期表示,保监会近年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针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亮剑”行动,不仅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也追究高管责任,去年亮剑行动组织71个检查组,出动300多位监管人员,共对75家机构、98人做出处罚,罚款超过1300多万元。

保监会提出,今年将继续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改进保险服务,在现有《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和《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覆盖产、寿险和中介业务的服务标准。此外,要依照《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完善配套方案和措施,持续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每半年发布小额理赔服务指标监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保监会表示,今年将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处理考评。进一步强化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督促公司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案件一次性解决能力和水平,减少重复投诉案件产生。对投诉案件较多,处理不到位的公司,采取提示风险、个别谈话、集体约谈等方式,督促有效降低消费投诉数量。

责任编辑:刘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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