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9时25分许,被保险人李某某驾驶的冀AQ6171/冀A1T42挂号重型半挂车,在兰南高速公路南阳方向(河南省平顶山市境内)被追尾,三者车上五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
保险公司高层领导重点关注,第一时间委派专人处理并与平顶山市高速交警队、车主、死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对死伤者家属表示慰问。该理赔专员耐心解释并指导家属提供理赔资料,并先后两次与公司领导赶赴平顶山市高速交警大队组织调解,详细说明定损依据及分摊明细。最终各方达成赔偿意见,保险公司共计赔偿93万余元并及时支付赔款。事后,死者家属专门来电对我司工作表示肯定并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