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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带病”上市有点难

2017-05-09 09:05: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企业IPO上市将被从严监管。 资料图片

□记者 刘 立

“带病”企业可以顺利通过发审会?去年以来,在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思路下,这种可能性正在变成零。公开数据显示,自去年第四季度IPO常态化以来,证监会发行部初审核准率一直在下降,而IPO企业否决率则在不断上升。

IPO上会数量和否决率双升

根据相关规定,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数据显示,IPO上会数量和否决率出现“双升”态势。

否决率方面:以去年四季度为界,去年前三季度,共有162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10家,否决率是6.2%。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8家,否决率7.5%。进入今年,否决率进一步上升。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截至5月3日,共有175家企业上会,否决19家,否决率10.9%。

再说核准率:除去发审委的把关外,还有更多的企业止步在了初审阶段。有关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证监会共审计首发企业153家(包括核准、撤回和否决申请三种情形),其中核准131家,14家撤回,8家被否,由此计算核准率达到85.6%;但今年至5月3日,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217家,核准申请仅158家,另外撤回和被否决的则分别达40家和19家,核准率仅为72.8%。可以看出,从IPO审核常态化以来,对首发企业的审核更趋严格。初审核准率下降,IPO否决率上升。

不仅要非现场合规审核,现场审核也要常态化

据了解,证监会在推动新股常态化的同时,发行审核工作中秉持的标准、理念从未改变,相应的IPO规则也都是公开透明、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并没有因为发行审核节奏加快而放松审核要求,没有“萝卜快了不洗泥”。

根据现行制度,上市的审核属于非现场的合规性审核为主,以信息披露为本,并不以替投资者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为审核的重心。

权威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包括主体资格、运行规范性、是否符合财务与会计标准等方面。

该人士强调,发审是保障符合条件并信息披露充分的企业能够上市,在这个过程中,监管层从保护弱势群体和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要求企业进行强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发行主体的原貌,供投资者作为投资决策参考。

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多部门监管协作加强。今年3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介绍今年上半年IPO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时表示,今后证监会将对IPO企业实施常态化的现场检查,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检查对象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中抽签抽中的企业;二是在标准不降、条件不减前提下享受即报即审、即审即发优惠政策的贫困地区企业;三是日常审核中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2016年第四季度,证监会对12家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6家、贫困地区企业2家;2017年3月,证监会启动2017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对34家首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1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11家、贫困地区企业9家。

现场检查只是监管工作中的一个方面。据权威人士透露,证监会发行部在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均已向会内有关职能部门移送或通报相关情况。2016年,发行部将4家首发企业的问题线索移交稽查局处理,将4家执业存在问题的保荐机构移送机构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7年至今,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发行部将2家首发企业的问题线索移交稽查局处理,将8家保荐机构执业情况通报机构部,5家会计事务所执业情况通报会计部,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通报法律部。”该人士进一步补充道。

哪些问题是发审中的核心问题

具体到审核过程中,哪些是核心问题呢?

据记者了解,首先是企业业绩问题。如果企业业绩下滑怎么办?一是对于受行业周期影响波动业绩的,审核中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行业波动和业绩下滑风险。若业绩下滑和行业波动趋势吻合,且业绩下滑后发行人仍符合财务指标的条件,证监会仍然将核准企业发行上市。比如说,最为典型的,2015年上半年,股市行情较好,证券公司业绩也很亮丽。到了2016年证券公司业绩普遍下滑一半。前段时间上市的华安证券就是因此业绩产生了波动,但只要它符合上市发行条件,就可以核准上市。主要是因为这些就是受行业周期,经济周期或者季节性波动影响。二是如果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不相符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将视情况将业绩下滑情况提醒发审委重点关注。如果发现业绩注水、造假的行为将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企业合规与否。企业的合规性也即企业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募集资金使用等等。从监管角度来说,主要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部门意见,依据重要性原则综合考量作出判断,而不是简单的有违规就不给上市。但如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肯定不能核准上市。

上市后次新股业绩下滑怎么看?近期对次新股业绩变化的批评比较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已发布一季报的339家次新上市公司中,总体来看,次新股一季报成绩单较为平稳,超过九成次新股盈利报喜,但也有32家上市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某券商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次新股的业绩变动需要分情况看待,分析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是否相符有无合理理由。有两种情况还需要持续观察:一是,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季节性波动导致的业绩变化。如果同比无明显变化,则属于正常波动。二是部分创业板企业由于体量小,根据订单实施情况确认收入,无明显季节规律,上市后当期的业绩无明显参考价值。事实上,统计显示,32家一季报净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中,创业板次新股多达16家。

《证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因此,投资者需要依据上市公司披露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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