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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要现场录音录像

2017-07-12 08:52:11 来源:北京晨报

保监会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莉)提到买保险,最让消费者担心的就是销售欺骗误导的问题。对此,中国保监会昨日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销售行为要现场录音录像,实现保险销售行为的可回溯管理。《办法》将从11月起正式实行。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销售的),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对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办法》还规定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10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2年。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销售欺骗误导是近年来市场反映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而且消费者维权存在较大困难。通过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可以有效治理这一行业顽疾。

责任编辑:刘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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