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家庄市新华区的许女士,经朋友介绍于2017年4月购买了新华保险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款),保额28万;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额1万。2017年,许女士因腹胀1月余,加重伴腹泻半月,发热5天,于8月8日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住院治疗,后11月9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确诊为肝母细胞瘤。经医院手术治疗后,于2018年1月22日提交理赔资料,在核实许女士病情属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内,新华保险于22日、24日立案,并分别结案赔付医疗10000元,重疾280000元,合计290000元。(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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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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