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7日公布了厦门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保监罚〔2018〕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渠道业务部多名员工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发票,虚构事项在业务招待费项下进行报销,报销获取的资金用于市场推动,涉及资金193笔,金额46.41万元。叶青霞作为渠道业务部负责人,对虚构事项报销费用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莲前支公司、集美支公司、滨北支公司和杏林支公司通过虚构活动分别报销业务招待费2.90万元、1.90万元、1.03万元和1.20万元。李菁作为个人业务企划部负责人,对支公司虚构事项报销费用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叶青霞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李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