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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为何两天三度“立规矩”

2019-10-16 09:25: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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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和12日,银保监会连续出手“防风险”:首先,为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明确内外部回避惩戒措施,起草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次,为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对两家股份制银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依法对时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问责。

对银行和保险机构“一视同仁”,两天内连发三条新规则——面对金融市场潜在或暴露出来的风险点,监管部门的选择显然是“正面刚”,且“防风等级”持续提升。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两日内连续出手“立规矩”背后逻辑鲜明:从完善内控规则到警示处罚规则,再到案例警示,这也显示出了金融业对于防风险重视程度的持续提升。

近年来,金融业“防风险”主要从三个维度着手:其一,及时且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短板,为防风险扎牢制度篱笆。其二,坚持对同业交易、理财资管和表外业务等重点领域“强监管”,实施重点整治。其三,通过及时、有效惩戒违规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警示心存侥幸者、展示监管溯及力。

事实上,罚单的监管威慑力绝对不限于违规金融机构本身,而是警示所有同类的违规意图。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同质化程度较高,违规的“行为画像”比较相似,监管处罚可以通过监管范例,警示对违规心存侥幸者和有意效仿者。同时,近日监管部门对于银行时任高管的处罚,也向市场宣告压实高管责任且追责时效长、溯及力强。

正如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表态——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必须高度重视,把工作做好,一刻也不能疏忽。

行稳方能致远。笔者相信,随着监管部门更好的扎紧制度篱笆,践行精确监管、高效监管,严厉打击行业乱象,金融业“防风等级”必然能持续提升。(金言)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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