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保险资讯富德生命人寿

以案说险|及时续交保单续期保费,以免影响保险产品效力!

2021-09-27 15:03:5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客户王某在我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险、并附加了住院医疗及意外门急诊,保单生效日为2018年11月12日,客户保单2020年因未在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2021年7月20日客户提出复效申请,将整份保单办理保单复效业务,现客户保单为正常有效状态。

客户2021年8月17日因急性阑尾炎、胃炎住院治疗,2021年9月份客户递交理赔资料申请理赔,但是经理赔人员查询,客户出险时保单属于在观察期内,所以我司给予的理赔结果为:拒绝客户此次理赔诉求。

案例分析

客户因自身原因忘记续交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虽然客户后期又办理了复效业务,但是复效成功后,医疗类或是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在复效业务成功后,观察期需要从复效业务成功日期重新计算。

小贴士

按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险费的,自保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截止日二十四时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效力中止。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保单在办理复效业务后,保单的观察期需要从办理复效业务成功后开始重新计算。

风险提示

1、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观察期:观察期是健康险合同中一项很重要的特殊条款,观察期也就是免责期,意思就是客户在观察期内确珍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会针对此次疾病产生的费用进行赔付的。

责任编辑:王丽媛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