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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未成年人发生保险事故,谁来申请理赔

2021-11-26 16:16: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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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0年5月张冉(中学生)的妈妈为其投保了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一年。

2021年3月张冉在学校不慎发生意外造成手指骨折,在市级医院治疗结束后携带发票资料前往公司办理理赔申请,经理赔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发现,张冉如今1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张冉本人无法申请理赔。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冉的妈妈通过远程线上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当日进行受理、结案。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张冉如今15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小贴士】

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指导理赔所需资料,未成年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由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理赔申请,使理赔更加方便、快捷。(文/富德生命人寿石家庄中支杜新红)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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