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教你识别正规银行理财产品
4招教你识别正规银行理财产品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范婧睿)河北新闻网举办的“第3届河北金融红黑榜”于上个月底结束,网友投诉的热点问题就是存款变保单,网友怎样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呢?河北银监局的工作人员给你支几招。
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银行卖的是保险公司产品,出了问题与银行无关”的认识误区,对代理保险业务重视程度不够,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宣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有的在宣传保险产品时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双重信誉保证”、“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类似字样,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承诺最低分红,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混淆保险与储蓄的区别,损害代理银行的信誉。
有的客户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听取营销人员介绍的多,而本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宣传材料的少,往往在购买之后又发生退保。退保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保险期内急需用钱;二是客户对当初所购险种满意度有所下降。同时,部分客户不能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过后要求退保时对造成的损失又不能接受。
4招教你识别正规银行理财产品
如何识别正规银行理财产品,业内人士给你支几招:
一是正规的理财产品销售资料应该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二是观察签订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是否盖有银行印章。如果是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协议是有银行印章的,如果是银行代销产品,那么银行与产品发行或承销公司会签订代销协议,也有资金托管等相关印章。
三是注意资金流向。如果是银行正规理财产品或代销产品,资金都是汇入银行账户并且有相关回单,而私售的账户多为企业账户或是个人账户。
四是可以在网上银行查询是否有购买记录,私下销售的产品不可能进入网银系统。有些代销产品没有通过网银销售,则可以到网点请工作人员登录银行系统查询。
多项措施杜绝误导销售
前不久,河北银监局与河北保监局联合召开有关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规范销售行为 坚决杜绝误导或诱导销售
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管控,防止出现销售误导、恶性价格竞争等违规行为。比如,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等。
严格服务收费 提高代销人员专业素质
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对代理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费用要如实入账,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代收保费、代理费用进行独立核算。加强代理费用集中管理,严格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注重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销售能力和服务能力,纠正误导销售和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提高销售品质,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人员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强化消费者保护 建立快捷、规范、透明的应诉机制
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将规范银保业务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起来,以“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到产品或服务的审批入市、营销推介、售后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大力宣传银行代理保险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产品或服务的认识、认知水平,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隔阂与误会,提升银行业信誉和公信力。通过建立快捷、规范、透明的应诉机制,配置高素质、懂业务、有经验的人员,疏导消费者投诉渠道,妥善调解处理消费纠纷,营造公平、公正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加强监管考核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银监局将制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评办法,按年度对各银行业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做出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分别纳入风险评级和年度监管评价。
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银监会于近期印发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通过现场、电话、信函、网站等渠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映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合法诉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向银监部门将依法合规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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