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理财产品看地方债:雾里看花难见真容
7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宣布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的消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重点之一是关注有关单位以信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的情况,其中地方政府及其融资
平台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融资尤其引人注目。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大概有三种,第一种是地方融资平台或相关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再由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第二种是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公司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信托贷款;第三种是银行理财资金用“委托贷款”甚至直接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这三种方式虽然操作方式有所不同,但最终都是用理财资金为地方政府“输血”。
根据普益财富的统计,从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信贷类及包含信贷类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共计5516款。其中,单一的信贷类理财产品有329款,其余产品均为包含信贷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
从发行主体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行量最多达到3443款,其次是国有商业银行,发行量为1604款。被普遍认为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城商行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则仅有455款。从单个银行来看,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发行量居前,发行量分别为1355款、1281款、948款、806款和290款。城商行中的江苏银行、晋商银行、泰隆商行和北京银行发行量居前,发行量分别达到203款、125款、58款和54款。
从具体投向上来看,除了部分单一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公布了其理财资金的具体投向外,大部分信贷类理财产品均未公布其理财资金的具体投向,尤其是组合类的理财产品。部分银行会在产品说明书中披露该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例如农业银行发行的部分包含信贷类资产投向的产品其投资比例其实不会超过15%,而其余85%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和银行存款,因此严格来说该类产品应该不属于信贷类理财产品。不过,不少银行并未披露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还有的银行约定的包含信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太大(例如有的银行约定投资范围为0-90%),这明显是为了应对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强调的“商业银行应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不得笼统地规定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至100%,应当载明各类投资资产的具体种类和比例区间。”
从329款单一投向的信贷类理财产品来看,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发行量最多。该类产品中,有大部分产品没有披露具体投向,还有的产品披露的投向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无关。不过我们注意到确实有部分产品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例如民生银行有多款产品分别投向马鞍山城投、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成都工投集团、常州城建集团等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建设银行有部分产品投向包括武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青岛公路建设集团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设立的信托计划;另外,有一家国有银行有数款产品分别投向“江苏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项目,而这些投向具有市政建设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公司的信托贷款最终可能以回购(BT)方式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
由此可以看出,从理财产品端看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情况可谓“雾里看花”,仅仅只能看到“冰山一角”,这主要是当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严重不足所造成的,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融资规模从银行理财产品端去“逆推”是不现实的,目前只能寄希望于本次审计署从源头对其这部分债务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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