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10日发行
今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10日发行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范婧睿)依据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19日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60亿元,市民可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或通过部分银行的网上银行购买。
依据公告,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4月10日至4月19日,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7年4月10日和201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从4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
网银销售试点增至9家
据了解,共有38家银行作为此次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投资者可以通过柜台和9家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购买。
两期国债由38家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在各承销团成员初始基本代销额度比例分配中,工商银行占比最多,为24.1%,紧随其后的是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
与去年只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作为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不同,今年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扩大至9家,除以上三家外还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广发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4月10日至4月11日,网银试点银行通过网上银行代销两期国债的额度上限为其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销额度的40%;4月12日至4月19日,网银试点银行将在其取得的代销额度内合理分配网点柜台和网上银行额度比例。
2014年4月13日营业结束后,各承销团成员未售出的基本代销额度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对一致后全部调减为零,调减出的基本代销额度纳入机动代销额度,自2014年4月14日起供各承销团成员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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