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出险勿忘及时报案
河北新闻网
2011-10-01 08:16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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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张小姐跟团前往千岛湖旅游,在景区漂流时不慎撞到尾椎骨。由于当时只是略微有些红肿,张小姐也没太在意。二日游返程后,张小姐疼痛加剧,前往医院检查后发现是尾椎骨骨折。张小姐出游前曾投保某财险公司短期旅游意外险,又听闻旅行社统一办理过旅行社责任险,随即联系财险公司和旅行社要求赔偿,但均遭到拒绝。

    笔者向人保财险客服热线咨询该情况。据了解,张小姐意外撞伤,但没有及时向财险公司报案是导致旅游意外险不能理赔的主要原因。而张小姐的意外撞伤并不能认定是由于旅行社的过失所造成的,因此不属于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范畴。所谓及时报案,是指投保人在发生意外事故24小时内,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说明情况,在旅行结束后一定时限内才能获得相应赔付。

    人保财险理赔部相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应在受伤当时立刻联系保险公司或者就近在当地医院予以检查确认伤情和医疗支出。如遇到像张小姐这样的情况,在及时报案的前提下回家再进行检查的,一般在三天内,只要情况合理,都能得到相应的理赔。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各大旅行社长线旅行火爆,消费者在出游时,除了关心景点、价位和相应配套服务外,更应该考虑通过保险手段规避出游的意外风险。像上述张小姐出游意外但未获理赔的情况,也反映出消费者对旅游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的认识不清晰。

    目前,上海所有旅行社已强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消费者不能因此忽视购买旅游意外险。旅行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单方面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买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旅游意外险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伤残给付保险金。而在旅行过程中,游客因自身因素造成意外的可能性更大,针对这种情况,只有投保旅游意外险才能得到理赔。当然,如遇到意外事故是旅行社的单方责任,投保意外险的旅客原则上不仅可以得到旅游意外险赔付,同时也可得到旅行社责任险赔付。

    由于旅行责任险是强制保险,消费者无需付费即可获保,除各保险公司自行附加的增值条款外,基本内容大致相同。而游客相对应仔细挑选的则是旅游意外险。据美亚财险相关人士介绍,市场上的旅游意外险大致有两类,一类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另一类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又提供财产损失或个人责任保障。特别是境外游旅客,行李延迟、护照遗失,或因水土不服造成的疾病都是出游前应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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