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河北新闻网
2011-10-31 15: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丽媛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12日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政策指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政策指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防范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