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通过,2011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基本原则、宣传销售文本管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自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1章80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数一:“风险提示”不明显

    无论哪种理财产品,只要有收益,就一定会有风险。提醒广大网友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不要只被诱人的高收益率而吸引,要清楚看到“风险提示”。

招数二:模糊“风险等级”

    收益率越高,风险等级就越大。产品说明书上往往最显眼的就是高收益率的字样。提示网友,不要轻易被高收益率冲昏头脑,还应注意产品的其他风险。

招数三: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跟踪市场上以往银行理财产品的表现可以看到,达到 “预期”的概率并不高。同时注意看理财单上的收益率是否是年化收益率。

招数四:模糊日期概念

    常买理财产品的网友应遇到过“到账日”和“到期日”、“募集期”和“起息期”等时间概念。产品到期日不是该产品经过银行投资运作后的资金的到账日。
银监会规定:严禁保险员进银行卖保险
    鉴于有保险公司在银行设置的销售渠道,存在客户存款变成保险等问题,上周末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已向各地银监局和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叫停银保驻点销售,每个银行的保险销售网点只能代理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支招一:索要产品资料

    常见的保险推销习惯用数字对产品进行描述,但是数字本身的真实性值得推敲。通过索要该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单,来初步判断保险产品是否正规。

支招二:重点看清免费条款

    一款保险具体有什么好处,也许你可以不用花心思去研究,因为业务员会尽可能详细地向你解说;但是你却不能不花大功夫去弄清楚免责条款,它太重要了。

支招三:询问保证收益情况

    现在,好多保险公司在宣传和介绍自己的分红型保险产品时,对自己分红保险的预期收益一般都估的很高。对于这一点,投保人千万不可轻信。

支招四:巧读保险合同

    保险建议书、投保单和保险合同(保单)三种文件中,保险公司只会根据保险合同来进行理赔。签订任何一种文件前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约的各项内容。
券商剑指转载乱象 研报规范细则将出台
    针对证券公司研究报告被随意转载、不规范引用等问题,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证协正在研究制定券商研报执业规范细则,主要涉及公众媒体转发与刊载研报必须通过券商授权、券商提供研报后续服务、对私自转载研报主动维权等内容,这将进一步规范券商研报的发布。

招数一:冷静研读券商研究报告

    券商研究报告不是“万能钥匙”。报告是在一个时点上完成的,基于现在的客观环境和政策导向对于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估计和预测。

招数二:提防券商研究报告潜规则

    券商报告是投资者的工具,而不是投资者的结果,要掌握券商报告中的研究方法、分析思路和角度,从而完善自己的投资分析能力和市场研判水平。

招数三:多家研报比较阅读

    常言道,树大招风,所以一般知名券商有更加高的自律性,对于研究成果的重视度会更高,暗箱操作的行为会较少。此外,还有研究员的个人品牌。

招数四:汲取券商研究报告的精华

    出报告的金融机构大多是这个市场的参与者,要求他们的观点不带感情色彩是不可能的。单纯的感情色彩还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怕的是故意做的“虚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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