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有银行误导消费者“存款变保险”
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在银行网点办理存储业务时,遭遇银行工作人员“忽悠”将存款变成了保险,针对这一现象,记者以储户身份走访了石市多家银行。
在建设银行西大街支行记者遇到该行的理财经理向记者推荐基金定投业务。该理财经理在向记者介绍了基金定投的好处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款产品宣传单,宣称这款基金一直卖的很好,而且购买这款基金还会送保险,推荐记者每月定投300-500元,可以获得很好的收益。记者拿过这款名为“信诚 福连金生”的基金宣传单发现在宣传单上并没有基金代码,且标有“信诚人寿保险”的字样,此时记者表示疑问,该行理财经理才向记者表明此产品的确是保险产品。
记者走访的其他银行也存在类似情况,如果消费者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和对理财产品的识别,很容易遭遇“存款变保险”的状况。
在此记者提醒消费者:投资要谨慎,不要等到您的存款变成保险后才来补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不要片面听取工作人员的“高息、高回报”的利润诱惑,另外,保险产品通常不可以随意支取,如果中途客户随意退保就可能有利益损失,缴费期内退保的本金也有可能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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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发〔2010〕90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该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丙部操作琉程。
二、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该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客户利益。产品销售活动该当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瑚荤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
三、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该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二)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瑚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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