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认定四类违规揽储 广发华夏等银行被处罚
河北新闻网
2010-09-18 03:53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和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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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存在有奖储蓄行为,该行大堂经理、个人客户部经理及分管副行长等责任人分别受到离岗培训、责令检查、扣罚奖金等处罚。

  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渤海银行济南分行也存在违规揽储的问题,九位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等处罚。

  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各自的深圳分行也收到深圳银监局监管提示,要求其立即停止各种违规揽储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彻查。这四家银行已结合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合规意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和整改,并对分行负责自查的责任人、相关支行行长等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认定四类违规揽储

  根据银监会认定,违规揽储行为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擅自提高利率;二是采取暗记高息、上套利率档次、有奖储蓄、减免或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赠送实物或现金(包括提货卡、有价证券等)、提供境内旅游、支付客户子女入学费、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三是向存款中介支付吸储费、协储费、手续费等不当费用;四是借办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名义向客户返现金、送礼品或购物卡。

  银监会表示,违规揽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要从严处罚,绝不姑息,并表示要从源头上防治违规揽储行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以存贷款时点规模为核心的传统考核方式,建立“风险与约束相称、激励与问责平衡、当前与长远兼顾”的激励机制。

  银监会透露,下一步将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定存款利率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揽存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对违规揽存的社会监督,并积极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等内容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中小银行吸存大战

  “我们上半年存贷比保持在67%的正常水平,但是存贷比压力自年初以来就有,中小银行尤其严重。”某大型银行信贷部门人士早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半年报显示,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发展四家银行贷存比超过了75%的监管水平,面临较大的存款压力。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上半年的贷存比例也都超过了70%。在去年许多银行贷款增速过快的情况下,今年以来许多银行掀起了吸存大战。国信证券此前的研究报告显示,6月末多数银行的贷存比指标只是勉强达标,加上7月存款的增速明显放缓,吸存的压力对于中型银行会一直存在,下半年存款成本仍会有上行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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