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再延后
河北新闻网
2011-09-22 09:03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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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于9月底出台实施细则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将再度延后。今年7月,保监会下发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实施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进行调研。记者获悉,目前相关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但鉴于目前大部分的中小财险公司在精算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体系、IT运营系统等方面都还没有做好自行厘定费率、开发条款的准备,因此,这一车险改革举措将会延后。

    初衷:抑制价格战

    今年7月,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拟出台商业车险手续费差异化标准,以抑制沪上车险不断攀升的手续费,但因拟议中的这一标准和保监会可能实施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冲突而无奈搁浅。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有望9月出台实施细则,并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大体方向为:合并目前市场上ABC3套商业车险产品,制定一个行业参考条款和纯风险保费,费率则根据各家财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而定。不过,偿付能力水平及盈利水平达到相关标准的财险公司仍可独立开发条款和费率。

    2003年至今,国内车险费率市场化历经“先放、后收、再放”的变化路径。为了避免2003年车险条款、费率“双放开”而引发的恶性竞争,此次费率市场化将费率与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挂钩,以期抑制财险公司不顾成本的价格战。

    “2007年,车险实行统一条款费率时,其费率的厘定就是建立在市场手续费 ‘15+4’的基础上的,这样才能保证财险公司实行基准费率不会亏损。但如今的市场现实是:出于各家财险公司对业务规模的追逐,即便统一费率也很难做到成本控制,反而使得车险市场两级分化加剧。 ”有专家指出,这也是此次车险费率重启市场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般而言,大型财险公司由于规模效应和管理先进等因素,综合成本率容易控制在一定水平。但中小财险公司出于规模业绩的考核压力,在综合成本率控制上存在难度。这一现状决定了:即便放开车险费率,中小财险公司的自主权仍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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