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理财稳健为上
河北新闻网
2011-11-12 08:25
来源:上海金融报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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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五大误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理财活动中,少数老年人由于对新事物、新知识了解甚少,缺乏科学理性的分析能力,加上防范意识薄弱,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笔者提醒老年人,理财时莫步入以下误区。

    轻信他人贪小便宜目前,“马路骗子”的骗术花样百出,有的故意在路边丢弃假钱币、假文物,引诱他人上钩,然后以“见者平分”为由,诈骗钱财;有的利用过期作废、不可兑换或伪造的外币,采用“串通表演”手法进行诱骗。一些老人由于“贪便宜”心理作怪,容易上当失财。可见,天上不会掉馅饼,防骗先要戒贪心。

    图高利息集资近年来,非法集资案时有发生,在集资时往往承诺支付15%-20%的年利息;有的地方民间借贷活动活跃,也常约定支付较高的利息。一些老年人为谋取高利息而对其情有独钟,而一旦非法集资或民间借贷砸盘,不但得不到高利息,还会血本无归。

    随意放债俗话说“六十不放债”,也就是说老年人不宜借钱给别人。有的借款人不守信用,借钱时讲尽好话,信誓旦旦,一旦把钱借到手后,便推托种种理由,软磨硬拖,即使有钱也不愿还款,因此,老年人一般不要随意借钱给别人。

    盲目为他人担保有的老年人碍于情面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将储蓄存单、债券等有价证券借给别人到银行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其实,这是依法认同自己是第二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提供经济担保的老人就成了替人还债的“替罪羊”。

    涉足高风险投资由于已过了挣钱的“黄金时期”,老年人要树立稳健的投资理念,一般宜选择储蓄、国债、理财产品、金融债券或信誉好的企业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切忌过多地选择股市、汇市、房地产等高风险性投资渠道,以防范与控制理财风险。同时,从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出发,也不适宜从事变数较大的风险性投资项目。(文/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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