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出新规堵截非法集资
河北新闻网
2011-11-17 09: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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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 记者武岩生)

    在信贷趋紧政策下,民间集资一直暗潮涌动,监管层正在着力厘清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融资方式,这种监管行为已经深入到了保险领域。日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各保险公司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将涉及民间借贷的情况上报保监会,其中明确指出,保单质押不得贷款给非保单持有人。

    多个保费“出口”存风险

    记者采访我省保险公司了解到,上述通知规定:严禁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严禁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严禁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严禁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严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严禁改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截留挪用保费或串通保险代理机构截留挪用保费;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据某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最有可能的“出口”一是保单质押贷款,二是截留保费。

    保单质押贷款出现增长

    就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而言,实际上今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增长。“尤其是那些趸交几十万上百万元的私企业主,他们为了筹集流动资金,想到了保险抵押贷款,我们的业务员也会提醒他们,所以今年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相比往年使用频率高许多”,省内某大型寿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有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三大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和太保的保单质押贷款额度较去年底新增100亿元左右。“实际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愿意开展这种业务,对保险公司非常有利,也就是直接吃息差”。上述保险公司人员表示,保单抵押贷款如果还不起保单就失效了,而且贷款的基数是与现金价值有关系的,保险公司是没有风险的。

    就用途来看,保单质押贷款很多都是合规合法的正常贷款,“一些中小微企业买了大额保单,资金紧张就来抵押了周转,这是正常的合规的业务。最终要看贷款是否流向了民间借贷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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