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搭车销售”在我省绝迹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武岩生)核心提示:日前,兴业银行等部分银行在其网站上公告了严禁贷款“搭车销售”的文件;同时,记者也以贷款者身份采访了河北省部分银行,这些银行都明确表示贷款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搭车销售”不再
随着2月10日,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共同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陆续下发到各银行,目前银行贷款搭车销售的现象有所改善。
记者昨日登录兴业银行网站看到,其近期就公告称,兴业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自即日起,除银团贷款外,本行不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任何形式的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昨日记者也致电一些银行的房贷部门。四行中某银行的贷款人员对记者“贷款是否有额外条件”的提问显示得很谨慎,“我们没有附加条件,不会让你存款、也不会卖保险给你,只要你符合条件就会正常放款,不符合条件绝不会放款。”
一个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他们代办的某银行二手房贷款业务,在去年客户经常是在该银行的4楼签了房贷合同,到了一楼大厅就会有人让客户办一张该行的信用卡。从今年春节过后,这种现象消失了。
■贷款继续紧俏 恐政策治标不治本
记者了解到,在银监会开展的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中,提出七项禁止性规定,简称“七不准”,包括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
由于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迅速“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当贷款业务和收费项目,并于3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各家银行不得不在这“紧要”关头迅速控制发放贷款的各项“附加条件”。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家银行确实对“附加条件”控制得比较严格了,尤其是在与个人客户息息相关的房贷业务上。
但是他也担心,银行信贷资源如果继续保持“紧俏”,贷款属于“卖方市场”的格局不能改变,这些附加条件也需会等政策过后卷土重来,也可能变一个面目规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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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重提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贷近期恐难放松
日前,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组织召开河北省房地产金融工作专业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例会。会议重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这一会议传递出来的信息来看,房贷利率以及首付比例等,近期恐难放松。
记者了解到,该会议明确提出要求:一是要依法合规开展房地产金融工作;二是要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是要积极支持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四是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
记者此后也采访了河北省各家银行。采访发现,河北省各家银行房贷政策并未出现任何松动。建行人士表示,目前建行的房贷政策无变化。建行的具体政策仍是:总体房贷利率为在政策范围内执行差别化政策。首套房贷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中行则表示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20%。工行人士表示,首套房贷利率需要上浮10%以上。农行也表示房贷利率并未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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