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民生保险新推重疾险
保障范围涵盖50种疾病 享 “重大疾病关爱”增值服务

2013-07-15 08:29: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葛于春 通讯员吴云鹤)7月13日民生保险在全国推出又一款惠民产品“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河北市场启动发布会在河北省会石家庄艺术中心隆重举办。

    环境污染和日益增加的工作生活压力,使各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和年轻化的趋势,重大疾病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据医学权威机构统计,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为72%,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其中有50%的机率可以治愈,但是昂贵的医疗费用必将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例如患病率较高的癌症,治疗费用及未来的康复费用大致需要30多万。如何能够守住健康,守住幸福成了人们时下越来越热议的话题。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直秉承着为民生服务的企业使命, 在其十周年司庆之际,为了回馈广大的新老客户,该公司相继推出系列惠民产品,首款惠民产品“富贵齐添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一经推出,即受到广大客户的热捧。记者了解,近期民生保险再次重磅出击,在全国隆重推出又一款惠民产品“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为人们最为关心的健康医疗提供保障,保障全面,保费惠民,保障范围涵盖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轻症疾病,同时投保该产品的客户还可享受“重大疾病关爱”增值服务,包括网上医疗咨询、全程导医导诊、医疗专家二次诊断等服务内容。

    记者了解到该款产品具备以下几大独特亮点:

    亮点一:四重保障,全面呵护。

    该款产品通过一张保单,同时解决人们最为关心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两大问题,另外还具备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两大保障,实现了对人生四重风险的全面保护。

    亮点二:保轻保重,贴心关怀。

    该款产品重点关注轻症疾病与重大疾病的风险防护。等待期180天后,其中如果客户不幸罹患轻症疾病,民生保险按保险金额的20%提前给付,然而保单中的身故保额与身体高度残疾保额将不受任何影响,充分体现了更为人性化的设计。另外,该款产品提供多达40种重大疾病保障,在同类产品中疾病保障覆盖面更加充分,真正做到了贴心关怀。

    亮点三:安享健康, 一生相伴。

    守住健康,才能守住幸福。该款产品是一款终身型保险,为客户提供长达一生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障,让客户可以安享健康,一生幸福。

    亮点四:投保便捷,受众广泛。

    为了让更多客户拥有全面的健康保障,方便客户投保,民生保险在投保条件上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第一,凡出生满28天-60周岁均可投保;

    第二,自上市之日起至8月31日,投保客户可享受特殊体检规则;

    亮点五:超值服务,高端尊享 。

    民生保险将携手全球最大的再保险集团慕尼黑再保险公司隆重推出“重大疾病关爱”增值服务,为投保了“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提供全新的医疗增值服务,成功将国外流行的“医学二次诊断(Second Opinion)”引入国内。在引入国际上“医学二次诊断”领域中最为知名的“最佳医生(Best Doctor)”医疗服务的同时,还加入网络医疗咨询服务、全程导医导诊及国内、国外顶级医疗专家的“医学二次诊断”服务。该服务将会对不幸罹患重疾的客户,提供更加权威、准确的疾病诊断结果,帮助患者制定更为合理的治疗方案,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

    以“民生如意金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例,王先生,30周岁,男性,购买30万保额,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间为10年,年交保费15780元。王先生可以获得以下保险利益: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王先生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给付6万元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王先生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王先生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6万元,本公司按合同保险金额扣除王先生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4万元。

    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王先生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30万元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180天)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王先生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给付3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葛于春】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