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丽媛 通讯员李燕)2014年3月16日是邢台县浆水镇一年一度的庙会,是人们走亲访友的好时机,然而这天,对于邢台县的李先生来说却是黑色的。
这天,李先生带着他4岁的儿子小炜去镇上赶庙会,小炜在姥姥家吃完饭后跑出去玩,谁知这一去却是阴阳两隔。小炜在村中水池不幸溺水,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一直在深深自责的李先生,想起曾经给小炜在新华保险公司购买过保险,按照保单的说明,李先生拨打了报案电话。
经了解,2011年10月,李先生为其子购买了一份《吉祥如意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各5万元,年交保费2415元,2013年11月购买一份祥和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200元。保险合同均在有效状态。新华保险邢台中支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太行山区进行慰问,在家中指导进行理赔手续的准备、填写。3月18日,客户提交了完整的手续,3个工作日后,50708.01元和16666.67元理赔款分两次到账。新华保险用实际行动再次证明了新华保险“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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