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家住沧县孙佛庄村的王先生收到了泰康人寿支付的25万余元理赔款,此时离他申请理赔还不到2天的时间。为此王先生深受感动,当场对沧州中支的工作人员表示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泰康的保险。
据了解,王先生的父亲于2011年1月投保了《泰康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趸缴保费60000元。2014年2月8日,被保险人不慎被重物砸伤意外身故。2月10日,接受益人王先生报案后,理赔人员将服务前置,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和医院排查,核实出险人系被保险人本人,意外出险情况属实,无责任免除事项,属于保险责任范畴。
4月9日,受益人王先生提交资料申请理赔,案件于次日顺利结案,并向客户支付了254614.78元保险金。王先生及其家属难掩激动之情,连声称赞“泰康的理赔又快又周到”,还初步确立了投保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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