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家庄黄先生被诊断为胳膊恶性淋巴瘤。新华保险在接到报案后当天即完成赔付。
黄先生在2010年为自己投保了新华保险的“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产品,保额40000元,其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累积红利保险金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保险金;附加“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额40000元, 其保险责任: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公司按照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接到客户95567理赔报案后新华保险石家庄中支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黄先生家属,并协助被保险人家属准备理赔手续。在理赔人员全程协助下,家属于3月17日将理赔所需资料交至新华保险石家庄中支客服中心申请理赔。经审核符合“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新华保险当日办理完相关的理赔手续并将重疾理赔金4万元转至被保险人家属手中,而“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继续有效。此次理赔仅用一天的时间完成赔付重疾保险金。深得客户的满意与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