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颖)日前,新华保险将10万多元的理赔款送到了因车祸身亡的程先生家属手中,程先生家属对新华保险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秦皇岛市抚宁县人程先生,路上骑着电动自行车,不幸被汽车追尾,后被另一辆车拖拽并碾压,导致胸腹部多脏器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随后,程先生家属向新华保险公司95567报案。
据了解,程先生于2011年2月12日为自己购买了农业银行代理销售的新华保险红双喜喜来顺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保费23000元,一次性交清,保额24679元,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2月12日。
今年3月12日,新华保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收到客户程先生家属递交的理赔资料。资料齐全,理赔查勘人员立即为其办理理赔。经核查,被保险人出险事故属实,属于理赔责任范畴。根据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一方面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金额50984.42元)赔付,另一方面还需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日前六个月内在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银行(含各个营业网点)的平均存款余额与五万元的较小者”(经核查,此部分给付理赔金额50000元)共同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新华保险于3月16日结案,向客户支付理赔款100984.42元。
程先生家属对公司能理赔这么多感到意外,言语间对此次理赔服务、对新华保险公司充满感激。
新华保险提醒广大客户,银邮渠道分红型产品不只具有理财功能,更是一种风险保障,为客户及家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