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牛二亮)据央视报道,5月12日15时05分在尼泊尔发生7.5级地震,震源深度为10千米。而就在不久前的4月25日,尼泊尔8.1级强震给我国西藏部分地区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地震的发生又一次引发了保险界构建巨灾保险制度的呼吁。
地震共保体正式成立
近日,记者了解到意在联合承保居民住房地震风险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地震共保体)正式成立,意味着业界酝酿许久的巨灾保险制度,开始向前迈出实质性步伐。
据了解,仅2014年,各类自然灾害就造成全国24353.7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4890.7千公顷,其中绝收3090.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73.8亿元。专家介绍,巨灾保险制度不可缺失。
据介绍,此次地震共保体组成,遵照了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之下,45家成立超过3年且最近一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具有较完善的分支机构和较强的服务能力的中国境内财产保险公司,加入了共保体。共保体的实力大大增强。
正如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所说,地震共保体是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进一步改善居民保险保障需求,提高保险业协同运营管理能力。
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呼之欲出”
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新国十条”颁布之后,在保监会的协调和推动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翻开了新的一页,进入了实质性“行”的阶段。
首先,完成了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工作,提出了“三步走”方案,即用6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其次,明确了巨灾保险立法和巨灾保险基金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并全面启动了《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的制定工作。第三,成立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这是巨灾保险的市场化平台,也是运行的重要基础。这些工作的顺利推进,使得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呼之欲出”阶段。
保险课堂: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可以分散一定的风险。